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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 20 年度 部 门决算 报 表

一 、 收 入支 出决 算 总 表二 、 收 入决 算表

三 、 支 出决 算表

四 、 财 政拨 款收 入 支 出决 算总 表

五 、 一 般公 共预 算 财 政拨 款支 出 决 算表

六 、 政 府性 基金 预 算 财政 拨款 收 入 支出 决算 表七 、 财 政拨 款基 本 支 出经 济分 类 决 算表

八 、 国 有资 本经 营 预 算财 政拨 款 支 出决 算表九 、 财 政拨 款“ 三 公 ” 经 费支 出 决 算表

十 、 政 府采 购情 况 表

十 一 、 政府 购买 服 务 支出 情况 表

第二部分 20 20 年度 部 门决算 说 明

第三部分 20 20 年度 其 他重要 事 项 的情 况说 明

第四部分 20 20 年度 部 门绩效 评 价 情况

第一部分 2020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 二 部 分 2020 年 度 部 门 决 算 说 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始建于1960年,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王四营村。隶属于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是一所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运行管理机制。

主要设置和职责:我中心是一所集基本医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康复、计划免疫于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本地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协调和人口预防保健工作,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业务指导、工作考核、药品调配和财务结算管理。并为王四营地区提供各项医疗卫生服务工作。

机构情况:设有全科、中医科、妇科、检验科、B超室、心电图室、口腔科、预防保健科、院前急救、护理、药房等科室,医疗设备齐全,拥有X光机、心电图机、B超机、彩超、全自动系生化分析仪、血尿常规检测仪、中医康复等设备。截止2020年12月,中心下设庄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孛罗营社区卫生服务站、道口社区卫生服务站、南花园社区站、观音堂社区站等共6家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站,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及公共卫生服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66人,实有人数61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0,235.547780万元,比上年增加767.110010万元,增长8.10%。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645.654827万元,比上年增加73.189526万元,增长1.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39.33807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38.2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4,086.05282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61.48%;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20.26393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3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6,017.267160万元,比上年增加114.544443万元,增长1.94%,其中:基本支出5,819.13283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6.71%;项目支出198.13433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3.2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1.0276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57825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51%;卫生健康支出2,335.4493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0.4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45.57825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6.342256万元,增长2.6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232.73145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488544万元,下降2.71%。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12.830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8308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去世抚恤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335.44939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56.306394万元,增长31.27%。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20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203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卫生管理项目耗材采购。。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2020年度决算2,102.40671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59.613710万元,增长27.98%。主要用于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及基本公用支出。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102.57173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90.571730万元,增长754.76%。主要用于公卫项目耗材采购及相关公用支出。

“中医药”(款)2020年度决算10.8606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8606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聘请专家劳务费、中医耗材及中医科室维修支出。

“计划生育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4.9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9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耗材采购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103.833154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20.516846万元,下降16.5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1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1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耗材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10.5742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5742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专用材料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382.893320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162.34382万元;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178.584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1.9648万元。

第 三 部 分 2 0 20 年度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的 情 况 说 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8.36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94万元减少0.5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预算下达数0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无相关工作需要;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58万元减少0.58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无公务招待支出。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 年决算数8.36万元,比 2020 年年初预算数8.36万元,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0 年决算数 8.36 万元, 比 2020 年年初预算数8.36万元,无增减,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 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 辆,车均运行维护费 2.0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 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90.56449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90.5644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90.5644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4台,68.27460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 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

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 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年度整体绩效目标是在区卫健委党委的领导下与各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充分调动中心医疗资源,做好辖区疫情防控的同时,以 “家医医生”工作为主线,为属地居民提供优质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实现中心整体效益。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0 年度共计支出6017.267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9.13283万元,项目支出198.13433万元。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健全,预算安排、资金拨付使用符合规定,支出进度对全部资金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资金执行完成度100%。在完成关于疫情各项任务的同时,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为辖区居民提供了优质的基本医疗、基本公卫及重大公卫等服务。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本单位按照规定对项目支出进行绩效管理,对项目支出进行有效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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